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理工大学校园网络的域名使用和管理,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域名管理
第二条 西安理工大学校园网的域名实行分级管理制。西安理工大学顶级域(以下简称顶级域)的域名为xaut.edu.cn,顶级域由西安理工大学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管理。各个二级域由其申请单位负责管理。
第三条 二级域名的具体规划、设置、申请、使用、注销、服务、管理等有关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由各域名服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其内容不得违反本办法的有关条款。
第四条 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有权对二级域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有权责令相应的管理单位予以改正。
第三章 二级域的申请
第五条 申请二级域域名的单位,必须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校园网络域名服务申请表》(以下简称《域名申请表》)。
第六条 《域名服务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第七条 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在域名申请审查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域名工作。此后所申请的域名即可正常使用。
第八条 申请单位按照所批准的域名对所申请域的域名服务器及其它相关的不间断服务的服务器进行配置。
第四章 域名的命名规定
第九条 域名一般应反映相应的域特征、服务类型、主机的主要功能,并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面向全校或面向社会的正式信息服务,应以正式的英文缩写、中文缩写、常用英文名作为域名;
(二)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准,不得使用含有china、Chinese、cn、national、中国、中国人、国家等字样的域名;
(三)不得使用公众知晓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名称、外国地名、国际组织名称;
(四)不得使用庸俗的名称;
第十条 域名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若所申请的域名已被他人使用,则申请者应变更其所申请域名的拼写。
第五章 域名服务
第十一条所有校园网络的域名及其映射对象和域名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均属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和相关管理单位将根据需要对外公开发布。
第十二条 各域名管理单位应该保证所管理的域名服务每日连续24小时不间断地、连续、安全、有效、稳定地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尽快排除影响正常运行的各种故障和隐患。
第十三条 域名服务因故需要临时暂停的,应该尽可能安排在网络最少被使用的时间进行,并按有关规定通知用户。
第十四条 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于每年12月份对二级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例行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向相应的域名管理单位发出书面改正通知。
第五章 域名的变更、中止和撤消
第十五条 当一个域名因故不再符合有关管理办法时,此域名的申请单位必须向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申请变更或撤消相应的域名。
第十六条 撤消二级域域名或变更,必须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提出。经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